关于印发《濮阳县县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的 通 知
(发布于:2021-06-22 11:26)
濮阳县县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
专项方案
为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核心指标优化,根据《市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12项一级指标,持续抓好优化提升,促使营商环境各领域在2020年基础上有大幅提高,力争各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培育和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确保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稳居全省先进水平。
二、明确县级领导分包领域
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核心指标,明确分包县领导,牵头开展优化提升工作,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建引分包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信用环境等核心指标优化提升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郝胜锋分包企业权益保护等核心指标优化提升工作。
副县长张红伟分包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不动产登记、招标投标等核心指标优化提升工作。
副县长杨道刚分包开办企业、获得电力、市场监管等核心指标优化提升工作。
三、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分包县级领导为组长、各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配合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专班联络员。(县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专班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职务和分工调整,由接替其工作的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实行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专班负责制,各工作专班要完善和细化工作架构,制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应当围绕工作目标,对标国内前沿、省内最优,细化推进措施,推进指标优化,确保在全市、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完善后的专班成员名单、制定的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要于文件印发之日起10日内送县委营商环境办备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要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沟通衔接,共同完善推进机制。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每月要对本领域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会同配合单位提出优化指标的政策建议,每月将推进情况报县委营商环境办。各专班联络员要切实发挥联络协调、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提醒工作专班研究会商,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工作专班要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积极谋划和推出一批改革举措,定向培育,重点打造,深度挖掘,努力推出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亮点,力争在全国、全省、全市复制推广。要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县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专班责任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