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公示
(发布于:2022-08-05 09:03)


按照《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濮法政办〔2021〕39号)要求,濮阳市司法局编制了《濮阳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23个行政执法部门,涵盖388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为促进该政策在我县贯彻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求,县司法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免罚清单内容进行征求意见和梳理完善。

为扩大免罚清单的知晓率,提升依法规范的适用率,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推进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濮阳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予以公示。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要根据规定主动适用清单,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附件:濮阳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202285

附件:濮阳县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doc



收藏】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