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于:2023-07-15 10:00)


现就《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23〕12号)有关要求,需要对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此外,相关法律和现实情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故今年我县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濮阳县司法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共计136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件征求各起草部门(实施部门)意见,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填写《濮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报送县司法局汇总统计清理结果,初步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

三、清理结果

经汇总统计,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文件136件,其中拟保留91件、拟失效44件、拟修改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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