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县2021年、2022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06-26 16:00)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濮阳县2021年、2022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说明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股严格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明显符合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受理。对于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有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先行受理,通过履行复议程序宣传法律、协调争议,部分争议在复议程序中即得以化解,避免将矛盾推向信访、推向社会,影响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对于在程序中解决不了的矛盾,依法严格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经充分研究论证确实不符合复议受理条件的,依法作驳回申请处理。

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0件,其中:受理65件、不予受理17件、视为放弃的8件,受理率72.2%。受理的案件全部审结,其中:维持28件、终止16件、撤销7件、撤销并责令重作3件、责令履行3件、确认违法3件、驳回5件。案件种类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宅基地争议等。

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件,其中:受理47件、不予受理4件、视为放弃4件,受理率85.4%。受理的案件全部审结,其中:维持17件、终止7件、撤销5件、撤销并责令重作3件、责令履行1件、确认违法8件、驳回6件。案件种类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宅基地争议、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

我县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占全市各县区总数的二分之一,结案率及人均办案数均位居全市首位。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因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而被法院撤销的情况,没有因群众不接受而引起信访案件,没有因不廉洁而受到群众投诉的事件。我们将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打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积极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从每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获得感。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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