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县政府强化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运用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21 09:01)


2021以来,濮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法治濮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加快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引领,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了县公安局等10个县直单位、鲁河镇10乡镇为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24名同志表彰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2022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城关镇13个乡(镇、办),21县直单位为我县2022年度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何璞敏等24名同志为我县2022年度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结果报县委组织部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作为评选全市和全县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中共濮阳县委濮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局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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