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21 10:21)
2021年以来,我县把规范行政执法权力作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印发了《濮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濮阳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明确了行政执法日常监督的多项内容,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资格、执法责任、执法投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程序规范合法。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抽调 9名同志组建3个检查组,于2023年2月1日-4月25日,对17家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并形成专题报告。同时将各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毕,全县执法水平、执法能力取得进一步提升。
三是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及相关执法单位业务骨干执法监督员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培训,并将10名执法监督员细分成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交通和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和住建四个监督小组,实现对全县重点执法领域全覆盖。成立以来,各执法监督员深入全县10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包括现场执法监督、执法计划制定、案卷评查等形式在内的20场执法监督活动,扎实推进濮阳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濮阳建设。
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