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危险源的调查、检查及结果公示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4-01-02 10:28)


近年来,我委持续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监督执法力度。

我委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并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印发了《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濮阳县卫健委关于转发<濮阳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使用后输液瓶(袋)规范化处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1-2022年以来,全县涉及医疗废物案件57起,立案57起,均已结案,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我委将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工作,并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危险源的调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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