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关于对本地区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4-01-02 10:33)


2021年以来,县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各类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2021年至今我县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

一是认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及时成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对危险源调查统计和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确保应查尽查。

二是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实现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现有救援人员514人储备必要物资,包括动石料95200方、木桩8132方、铅丝49.75吨、沙袋23500只等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快运和妥善处理提供了有效保障

 

 

 

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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