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于:2024-12-31 17:00)
2024年以来,濮阳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遵循,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上半年,我县顺利通过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地核验,综合成绩名列全省46个参评县区前茅。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强化法治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学习内容,累计组织学法6次。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常态高效运行,定期通报清单事项及行政争议化解情况。承办市县法院转办案件77件,成功化解40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规范提升年”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庭审观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今年1-10月,我县涉行政诉讼案件62件,其中败诉1件,败诉率1.61%;县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64件,同比下降29.67%;审结58件,其中上诉21件,一审服判息诉率63.79%,同比上升13.79%,成功实现“双下降一提升”目标。在全市第二次府院联席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我县作典型发言。启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强化民生权益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印发《濮阳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加压推进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能力作风提升专项行动。以县人大常委会“两个条例”执法检查为依托,组织全县51家营商成员单位进行业务测试,全力促进营商环境领域干部作风能力大提升。聘用20名营商环境观察员,定期召开营商环境观察员座谈会,先后梳理反馈问题17项。组织全县18家单位梳理并对外发布“微服务”承诺事项127项,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满意度。在县广播电台循环推送营商举报电话,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监督服务站和“办不成事窗口”,推动政务服务从“办成”向“办优”转变。创新实现跨省通办,打通企业“迁移难”“耗时长”“两地跑”等堵点问题,实现企业跨省迁移“一次办”服务;建立“网格服务”连通千家万户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贴心服务;开通跨域诉讼服务业务,彻底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严格依法行政,确保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濮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试行)》要求,出台《濮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积极听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意见,全年累计承办县人大建议18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收市县政协提案231件,立案208件,办结205件。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接受行政复议申请269件,办结182件,受案量、结案率均位居全市首位。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先后出台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及时主动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审查通过率100%;高质量完成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省司法厅电子化备案平台报备工作。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累计筛选涉企文件55件,清理需要废止和失效文件9件。持续加强预防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大力宣传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累计开展应急培训30余场,完成各类应急演练29场。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印发《濮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提升方案》,持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打造八公桥、鲁河、户部寨三个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示范点。聘请24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21个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为乡镇司法所所长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制定《濮阳县2024年度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成立执法监督工作组,到全县重点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持续推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组建濮阳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师资库,定期到有关单位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参加全市首届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并荣获全市二等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测试,全县共计1500余人参加,培训率达92%,考试合格率达90%。
(五)优化法律服务,做到法治为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和形式,抓好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组织“送法进校园”,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溺水、未成年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题普法宣讲20余场和法治课堂教育实践活动70余场。山西省、山东省聊城市和我省部分县区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来我县考察学习,并给予高度评价。成立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完成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累计调解各类纠纷7742件,调解成功7707件,调解成功率99.5%,成功化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件。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设立律师值班室,为企业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律师服务团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治体检15次,梳理并告知法律风险点32个,开展涉企普法教育22次,培训企业员工1100余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坐班工作模式,累计参与坐班律师200余人次,开展大型法治讲座6场,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000余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8件,我县选送的案件入选2023—2024年度河南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件。推进公证惠企便民政策,累计办理各类公证540余件,接待各类咨询620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欠缺,个别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力现象仍旧存在。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对现有法治人员的能力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仍需推进。一是执法力量统筹有待加强,对有执法资格人员的使用安排需进一步合理调配。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不足现象普遍存在。三是规范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少数执法部门仍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情况,运动式执法、逐利性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基层法治化治理机制仍需完善。一是多元解纷机制配备不健全,基层调解组织人才储备不够,调解水平有限,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程度不足。二是行政诉讼发案量居高不下,行政争议案件实质化解效果不理想。
三、下步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积极落实学法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全县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持续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和探索重点执法领域专题述法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能力测试,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和执法证年审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上岗门槛;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综合性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精细化水平。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服务质效,统筹推进责任落实,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常态化、多层次、多渠道部门联动,拓展联动领域、提升联动成效,全面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认真开展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不断加强与各涉案单位沟通联系,持续跟踪化解,动态掌握行政争议案件化解进展情况。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持续推动我县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和服判息诉率“双下降一提升”工作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