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濮阳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 规划》的通知
(发布于:2016-01-25 10: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濮阳县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25日


濮阳县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八大确立的“老有所养”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豫政〔2014〕24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濮政〔2015〕74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濮县政〔2015〕  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我县人口老龄化现状与养老服务问题

根据国际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以上,即进入了老年型国家和地区。据统计,目前我县常住人口114.53万人,60岁以上人口14.7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9%。总体上看,我县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规模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空巢老人多、失能老人多、农村留守老人多的突出特点。同时,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结构日益普遍,中青年一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使家庭的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弱化,导致传统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近年来,我县养老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我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已达22个,涵盖敬老院、养老院等类型。农村幸福院179个,养老床位共计3000张。比2010年养老机构增加2个,床位增加513张。农村幸福院从无到有,服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我县养老服务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一是养老床位总量不足。截至目前,全县含农村敬老院在内的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总养老床位数约为3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 20张,离每千名老人拥有35 张床位还有15张差距,远远低于发达国家5070张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2030张的水平。二是结构不合理。1、乡镇敬老院床位比重较大。主要是政府加大了投资,有硬性要求。但其只针对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护理水平不高,亟待改革管理方式和体制,扩大服务职能。2、城镇养老床位少,养老床位缺口太大,造成城镇有入住机构愿望老人一床难求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政府投入少,补贴低,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服务设施的积极性还没真正调动起来。三是设施简陋。绝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小、功能少,只能提供简单生活服务,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其他服务。四是专业人才匮乏。全县现有90余名养护人员,其中80%以上没有执业证书,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养护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行业整体缺乏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五是制度不健全。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六是运行机制不灵活。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养老服务业内涵和发展建设任务

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服务行业。1、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完善政府供养制度,保障“三无”“五保”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保险 制度。2.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濮阳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3.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整合资源,按照有关标准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建一批服务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健全、管理服务规范的养老服务示范社区。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机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开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试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可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5.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要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等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老年产业,创新养老模式,开展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托管托养、教育娱乐、食品用品、休闲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不断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消费需求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从我县县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多元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化服务手段,用五年时间基本建立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按照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

按照全社会、全行业规划的要求,不仅面向民政系统,更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打破行业界限,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进入本次规划范围,共同建设和运行养老服务设施。既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社会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又要根据实际需要,规划新建。最终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良好、服务品质优良、监督管理到位、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养老服务业的功能定位

针对我县的具体情况,当前养老服务业建设应明确政府责任,发挥好市场的作用,进一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优先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等薄弱环节。

对于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和低保对象中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由各级政府负起主要责任。对政府保障对象进行全面规划,努力通过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机构养老等不同形式实现全面保障。

对于其他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也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由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依托现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闲置的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改造等方式,新增机构和社区老年人长期照料床位,面向中低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解决其长期照料问题。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也应将民间非营利机构纳入支持范围。

对于高收入家庭的高端护理服务,主要利用市场机制,由企业投资经营,各级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适当的政策扶持。

在功能定位方面,城区以老年社会福利院、光荣院、老年护理院等专业化的护理机构为骨干,增加设施供给,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平台。在机构层面,研究建立健全设施建设规范、机构服务标准、行业自律制度,起到辐射社区、带动社会、示范民间的作用。同时,制定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入院评审制度,保证优先满足老年特殊困难群体的护理服务需求。在社区层面,结合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托老设施网点,完善配套设施,完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呼叫等功能,不断增强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农村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农村幸福院为补充,实现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在确保五保户等福利对象供养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户和双女户、高龄和重度残疾老人的服务需要,同时,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地方,向农村“空巢”老人提供日间托养、配餐等社会化服务。

五、建设内容、方式和运营模式

建设内容涵盖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设施。机构类型以老年综合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荣军养老机构等为重点,提供托养、照料、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兼具培训和示范功能;社区类型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以乡镇中心敬老院为重点,农村幸福院为补充,提供养护、娱乐、照料等综合性服务。

建设方式上,包括整体新建,利用现有设施改造和扩建,在缺乏建设用地和公共设施的社区适当购置。可以跨行业对医院、学校、企业以及各类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等设施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对整合利用资源的,应当给予鼓励,包括可以采取以奖代补、重点奖励等方式。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布局要合理,规模要适度,要以方便群众为宗旨。设施的建设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考虑未来老龄人口的消费需求。

运营模式上,尽可能实行管办分离,建立良性运营机制,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和完善以政府购买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政府投资建设设施并以较低的价格或免费提供给运营单位,也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运营主体应该通过招标方式在现有服务机构中择优选择,这也是机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确保规划的实施十分必要。搞活机制,政府主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尽可能不增加或少增加事业编制,减轻财政负担;属于民办非营利机构的,要依法建立灵活的用工制度,坚持非营利性质,提供公益性服务,规范运行。

    六、总体目标与保障措施

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35张,达到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至少建成一所政府主办的规模合理、功能健全的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规模达到150张床位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覆盖全县所有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制度完善、运行良好、功能齐全、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与我县县情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形成多方参与、有序竞争、蓬勃发展的养老服务格局。

成立由发改牵头,财政、民政、人社、老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协调机构。

完善落实扶持政策、制定体系标准和运营规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专业管理,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

七、资金筹措与项目规划

(一)资金筹措

县财政预算安排部分配套资金用于中央补助项目建设。除中央补助项目外,县级财政将公办养老机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用于支持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社会力量资助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建设。

(二)项目规划

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县城南环路以南、御井街以西、金沙路以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设置床位200张。

濮阳县安博健康产业园。项目选址县城东部产业集聚区内,红旗路以南,大庆路以东,红旗路与学士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64亩,分养老区、医疗区,养老区计划设总床位240张,医疗区设床位200张,项目总投资1.5亿元,建设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

红旗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选址于濮阳县金沙路西段,规划占地面积17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设置总床位260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房、食堂、卫生室、娱乐活动中心等建筑以及配套设施。

濮阳县光明医护养老中心。项目选址县城站南路中段,占地面积45亩,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建设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医护养老病房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养老公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养老康复中心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计划设置总床位460张。

庆祖镇养老康复中心。项目选址庆祖镇大桑树村南五街,占地面积5.75亩,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设计总床位98张,总投资370万元。

濮阳县南关怡心养老院。位于濮阳县城关镇南关街,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现已完成投资87.3万元,投入使用床位57张。

乡(镇)综合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在保证五保老人入住前提下,向其他社会老人提供低偿开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

农村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和服务站点建设项目。依托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建设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和老年服务站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活动场地和为老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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