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一”假期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于:2024-04-25 09:00)
为积极应对我县“五一”假期期间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制定、快速反应”的思路,立足“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的原则,建立“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反应灵敏、出击有力,联动顺畅、处置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全面构建“闻急即行、一呼百应”的应急反应格局,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所、旅游场所及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和因遭遇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公共文化和旅游景区景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9家A级旅游景区、13个乡村旅游特色村、5家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6家休闲观光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2.歌舞娱乐、游艺、网吧等场所。全县16家歌舞娱乐场所、23家网吧、1家游艺厅、电影院、34家体育场所、文体培训机构等场所;规模较大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等文化活动场所。
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传输等播出机构、网络传媒平台及电视塔等。
4.文广旅体系统直属单位。县图书馆、文化馆、豫剧团、大平调剧团、大弦戏剧团、人民影院、电影公司、影剧院等文广旅体系统二级机构所辖的场所及家属院。
三、组织机构
成立濮阳县文广旅体局文旅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五一”假期期间全县可能发生的文广旅体市场安全突发性事件。
组 长:靳慧聪
副组长:管庆义、高秋杰、刘长军、金鹏飞、肖怀海、梁怀亮、张照伟、谷运利
成 员:王军、王冠、石奇振、刘新军、单孝东、陈丽纳、刘瑞芳、孙兆军、孟祥立、魏新灵、王亚萍、刘忠宇、李景会、刘存刚、张闫生、王青杰、殷顺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管庆义兼任主任,负责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文广旅体部门涉及风险点
1.举办文化旅游活动发生拥挤伤人、火灾及场地设施安全事故等。
2.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等发生火灾、场地设施安全及因治安问题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
3.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
4.文物库房安全事故(火灾、被盗)、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事故(古建筑火灾及被破坏)等。
5.濮水小镇、金堤河湿地公园等景区景点发生人员失控、拥挤、踩踏、火灾等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五、应对措施
1.建立应急处置值班制度,由科级干部带队,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保证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序,尽量减少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及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2.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假期期间值班力量,对全县文广旅体市场进行大面积检查、抽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五一”假期期间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系统干部职工实行外出报告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4.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前,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勘查现场,维持秩序,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对应的应急措施。活动时,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控制现场,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
5.发生突发事故时,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采取救助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力求有据可查。
6.事故处理应首先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生命安全和防止国家财产的损失。发生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要及时向急救中心报告,抢救伤员。
7.发生文物安全事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个人、行政村及群众性文保组织,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做好现场保护,同时有序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文广旅体局等相关部门。
8.在应急处理程序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宣布预案终止。
六、附则
1、本预案由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并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2、本预案由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