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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2-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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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6〕62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6〕62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121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濮县政〔20161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2016年度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决定对全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对象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45个县直部门,共66个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

此次考核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审查

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核对象报送的依法行政相关材料和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二)实地考核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抽取部分乡镇政府和重点执法部门,采取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现场进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抽查案卷、查阅文档资料、现场查看工作情况等方法进行实地考核。

四、考核步骤

(一)报送材料。考核对象请于2016129前汇总整理20151012016930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资料报送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综合办公楼245房间)。

(二)实地考核(201612121223)。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抽取部分乡镇政府和重点执法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三)书面评查(201612261230。考核组对考核对象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行政赔偿案卷、依法行政推进机制等依法行政相关资料进行集中评查。

(四)考核结果认定和运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定考核结果等次意见后,提请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等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作为督促整改的重点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考核结果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考核相关工作,确保全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过程客观、公正、透明;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考核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并注重归纳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

(四)进行实地考核的具体时间和事项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另行通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李兴堂  管利娟

联系电话:0393—332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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