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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2-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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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6〕63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6〕63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濮阳县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5日      

濮阳县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

全面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更好发挥低保兜底脱贫作用,按照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民电〔2016〕202号)要求,为做好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农村低保政策落实。紧紧围绕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政策制定,工作落实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分析原因,严肃整改问责,切实提高低保政策执行水平,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低保兜底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排查时间:12月6日至11日。

三、组织实施

这次全面排查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政府抽调人员组成20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由一名科级干部担任组长,每个督导组督导1个乡镇。

四、排查内容

(一)农村低保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全面排查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已退出低保的对象和低保边缘群体中,是否存在应保未保,以及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因重病、重残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仍很困难等情况。

(二)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排查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正在享受低保的家庭,其户籍、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人情保错保等问题。认真排查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漏保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金,或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的情况;是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问题。

(三)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要求,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情况,以及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的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医疗保障情况。

(四)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责任落实情况。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政策规定为遵循,认真排查在执行低保制度时,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责任落实情况。排查中,要注意收集创新举措和经验,认真梳理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五、核查方法步骤

(一)培训动员

对排查、抽调人员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培训,使每一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熟练掌握工作方式方法。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全面排查方案。

(二)进村入户

乡镇排查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逐户排查,到户见人。要提前通知农村低保对象在家等候排查,到村之后首先听取农村低保及贫困人口脱贫情况汇报,掌握村内上报农村低保及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情况,对农村低保对象上墙公示并保存公示照片,入户时认真填写《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并让低保对象、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入户排查人员、管区分包领导签字确认。乡镇残联理事长要做好困难残疾人统计工作;乡镇扶贫办主任要做好2017年低保兜底人员统计工作;督导组要逐村查看,重点抽查,做好排查汇总工作。

(三)排查汇总

排查结束后,各乡镇把排查情况汇总整理,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各督导组,再由民政、扶贫、残联部门以联合会签的形式提交全面排查情况报告及《全面排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六、有关要求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由于本次活动抽调人员多,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服从安排,相互之间做好配合。乡镇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做好后勤保障。

(二)严守工作纪律。排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县政府有关要求,严禁饮酒,严禁接受礼品。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排查要保持礼貌,对群众和气,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


   附件:濮阳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督导组名单


附件

濮阳县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

兜底扶贫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督导组名单


第一组:王称堌镇

组  长:王思刚(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孙来宁(县民政局社会临时救助中心副主任)

       李勇振(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副股长)

第二组:白堽乡

组  长:尚新建(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许宝记(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股长)

       项绍铭(县民政局农村低保股副股长)

第三组:梨园乡

组  长:李社勇(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成  员:戴新喜(县民政局工会副主席)

       申  飞(县民政局军休所副所长)

第四组:徐镇镇

组  长:刘庶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效勇(县民政局城市低保股股长)

       胡玉杰(县民政局殡管所所长)

第五组:习城乡

组  长:栾孟凯(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科员)

成  员:李章勇(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股股长)

       娄元亮(县民政局城市低保股副股长)

第六组:郎中乡

组  长:李振杰(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卓胜军(县民政局安置股股长)

       王晓伟(县民政局地名办副主任)

第七组:渠村乡

组  长:刘东濮(县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管  杉(县扶贫办科员)

       李连涛(县扶贫办科员)

第八组:海通乡

组  长:潘华伟(县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王和平(县扶贫办科员)

       邢可赛(县扶贫办科员)

第九组:城关镇、产业集聚区

组  长:陈照宝(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吴振明(县财政局工会主席)

       李秀奇(县财政局科员)

第十组:子岸镇

组  长:李海东(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麻艳敏(县财政局农综办基层股股长)

       杨  艺(县财政局国资股副股长)

第十一组:五星乡

组  长:董学显(县财政局金融办副主任)

成  员:王志峰(县财政局银行保险股副股长)

       刘真真(县财政局科员)

第十二组:庆祖镇

组  长:吴正甫(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李洪堔(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江梅利(县财政局科员)

第十三组:清河头乡

组  长:刘晓振(县审计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石青芬(县审计局城关审计所所长)

       刘红霞(县审计局徐镇审计所所长)

第十四组:胡状镇

组  长:靳玉岭(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郭爱民(县审计局文留审计所所长)

       王红霞(县审计局庆祖审计所所长)

第十五组:八公桥镇

组  长:张建珂(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桂忍(县审计局农水股股长)

       陈新濮(县审计局社保股股长)

第十六组:柳屯镇

组  长:刘玉光(县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张寒冰(县统计局住户股股长)

       王淑芬(县统计局科员)

第十七组:户部寨镇

组  长:李铁刚(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孙艳芳(县统计局城调队队长)

       王彦静(县统计局科员)

第十八组:文留镇

组  长:刘殿生(县残联党组书记)

成  员:卢振友(县残联康复部副部长)

       张灿灿(县残联科员)

第十九组:梁庄乡

组  长:郭明涛(县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刘  昂(县残联群工部副部长)

       李  振(县残联用品用具服务站副站长)

第二十组:鲁河镇

组  长:季素玲(县残联党组成员)

成  员:王红梅(县残联教育就业部副部长)

崔晓茹(县残联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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