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政文〔2016〕277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濮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县政府决定调整濮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法按照仲裁规则、章程、程序等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切实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矛盾,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胡聚兵(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刘国选(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文铭(县农业畜牧局局长)
委 员:王思献(县财政局副局长)
申景海(县委群工部副部长)
张 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林刚(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良学(县法院副院长)
刘社花(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国知(县监察局副局长)
庞贵娥(县妇联副主席)
刘殿生(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文胜(县农业畜牧局总农艺师)
黄山恩(城关镇南街村委会主任)
李宗轩(城关镇东关村委会主任)
付乾增(城关镇西豆堤村村民)
马英杰(河南君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谷世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任爱钦(县农业畜牧局法律顾问)
陆诗建(县农业畜牧局高级经济师)
尹善邦(县农业畜牧局高级经济师)
孟令勇(县农业畜牧局高级农艺师)
司晓军(县农业畜牧局高级农艺师)
王志伟(县农业畜牧局高级农艺师)
周志宏(县农业畜牧局高级经济师)
袁雪莉(县农业畜牧局高级经济师)
李爱新(县农业畜牧局高级经济师)
刘超(县农业畜牧局高级经济师)
安西房(县农业畜牧局农艺师)
魏婷婷(县农业畜牧局助理农艺师)
周 钦(县农业畜牧局助理农艺师)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畜牧局,办公室主任李文胜(兼)。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