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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2-2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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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文〔2016〕237号关于成立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濮县政文〔2016〕237号关于成立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督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陈增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国选(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德茂(县商务局局长)
胡宏旺(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员:
徐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增彬(县文明办副主任)
高世印(县法院副院长)
王相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华忠(县发改委副主任)
黄春峰(原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西省(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亚涛(县综治办主任)
王思献(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利军(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继红(县农牧局副局长)
张银强(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长军(县文广局工会主席)
刘锋(原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谢启胜(县人行纪检组长)
李学宝(县国税局副局长)
周丽敏(县地税局副局长)
吉庆江(原县工商局副局长)
胡贵省(县法制办副主任)
殷雷(县互联网新闻中心主任)
苑文杰(县食药局副主任科员)
黄在起(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李洪杰(县烟草局副局长)
张华(县盐业局副局长)
张庆伟(县邮政局副局长)
姚淑芳(县商务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姚淑芳(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