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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1-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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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文〔2017〕5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文〔2017〕5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农村金融创新,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进一步提升金融业服务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县政府决定成立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沟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推动解决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省级平台沟通对接,争取支持;拟定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推荐管理办法、相关流程、风险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组成人员
组长:孔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胡聚兵(县政府副县长)
组员:张宇东(县财政局局长)
王思献(县金融办主任)
刘国斌(县人行行长)
李文铭(县农牧局局长)
李川(县水利局局长)
李立(县国土局局长)
张学义(县房产局局长)
宗玉兴(县林业局局长)
王枫(县粮食局局长)
冯富宽(县农机局局长)
刘朝锋(县扶贫办主任)
郭红梅(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李仲恩(县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王思献(兼)、副主任李文铭(兼)。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