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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3-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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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办〔2017〕9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9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9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事宜,规范资金使用,保证设备的性价比。
二、组成人员
组长:胡聚兵(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瑞国(县市政局局长)
张春芳(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
吉庆彬(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
郝印党(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副主任)
成员:刘文波(县政府采购办副主任)
郭绍威(县政府投资办造价股副股长)
段周鹤(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师)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