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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3-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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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7〕9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9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9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车辆采购事宜,规范资金使用,保证设备的性价比。

二、组成人员

长:胡聚兵(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瑞国(县市政局局长)

张春芳(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

吉庆彬(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

郝印党(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副主任)

员:刘文波(县政府采购办副主任)

郭绍威(县政府投资办造价股副股长)

段周鹤(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师)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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