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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1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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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7〕24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2016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24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2016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24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2016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濮阳县2016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0日        

濮阳县2016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加强对《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8号)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现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中央、省、市、县各项扶贫政策执行情况,2016年度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审批实施情况。具体包括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到户增收项目补贴、“雨露计划”培训、科技扶贫项目、贫困村互助金项目、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贫困户低保兜底、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贫困户学生教育补助、贫困户大病救助、乡村道路建设、电商产业扶贫项目、百企万户产业扶贫补贴项目、农业产业扶贫、扶贫金融贷款风险补偿金、农业保险资金、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整村推进工程市级配套资金(监理补助)、县级财政扶贫攻坚工作经费、县级财政扶贫监理费等。

二、检查重点

(一)中央、省、市、县各项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二)2016年度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拨付是否存在贪污截留、套取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扶贫建设项目是否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弄虚作假、监管缺失、损公肥私等违规违纪问题;

(四)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加重村集体、农民负担问题;

(五)其他违反扶贫政策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7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扶贫资金、项目等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写《2016年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统计表实行签字背书,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4月23日前报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2017年4月26日至6月15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查看、接受举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对部分扶贫项目进行重点核查。

(三)问题处置(2017年6月16日至6月25日)专项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梳理,全面汇总,分类处置。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通知整改,普遍性问题集中反馈,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察局予以调查处理。

(四)整改提高2017年6月26日至7月25日)检查组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写出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被检查单位要正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方案、认真整改,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工信委、农牧局、民政局、金融办、卫计委、红十字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本次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找准共性问题,也要找到个性问题;既要找准表面问题,也要找到深层次问题,既要对事又要对人。对违规违纪问题,将紧盯不放、一查到底。

(三)严肃检查纪律。专项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严明纪律和规矩,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守“四条底线”,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绝不允许泄露任何秘密,绝不允许发生任何谋私行为。对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报告。


附件:1.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曲濮瑞(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苏昭利(县监察局局长)

员:张宇东(县财政局局长)

刘朝锋(县扶贫办主任)

胡长征(县教育局局长)

翟仲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玉民(县住建局局长)

张德茂(县商务局局长)

孟维光(县工信委主任)

李文铭(县农牧局局长)

张建锋(县民政局局长)

王思献(县金融办主任)

朱丽萍(县卫计委主任)

朱素云(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办公室主任潘美兰(县纪委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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