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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1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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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7〕26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26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26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濮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0日

濮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工程领域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依法、廉洁、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统筹兼顾,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有效遏制工程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态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治理范围

2016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正在建设尚未竣工及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公路、文教卫生、农田水利、土地整理、美丽乡村建设等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同时,对房地产开发等社会资金投资项目,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按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违规决策、审批现象。

2.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等基本建设手续是否齐全。

(二)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应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不按法定程序招标现象。

2.是否存在投标人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及围标、串标、陪标等违规投标问题。

3.对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是否进行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项目建设实施和管理是否规范合法。

2.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3.是否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审查,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设计现象。

4.是否按规定程序和专项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备案。

(四)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项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

2.是否存在套取、滞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问题。

3.是否存在项目投资超估算、预算、决算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计划、合同、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及借拨付工程建设资金之机谋取私利问题。

(五)其他问题

是否存在其他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插手项目、与民争利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方法步骤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从2017年3月20日开始,9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3月20日至4月19日)。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法律规定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投资50万元以上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以使用政府资金为主的项目进行摸底排查,不留死角、不漏项目。其他单位按照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对本单位管理的项目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于4月1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落实(4月20日至7月19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项对照,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突出、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考虑,优先整改;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自身难以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意见,积极整改落实,或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7月20日至9月30日)。由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监察、发改、住建、财政、审计、交通等部门,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个别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对在检查验收阶段发现违规违纪、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并严肃追责问责。要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贯穿专项检查工作始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注重成果转化和运用,及时把专项检查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工程项目决策审批机制,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机制,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诚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濮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广泛动员,深入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网络、电视、横幅等多种形式,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为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严格督导,强化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要强化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检查达到预期目标。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违规审批、收受礼金、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


濮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胡聚兵(县政府副县长)

丹(县政府副县长)

杨艳虹(县政府副县长)

陈增光(县政府副县长)

员:刘国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麻红彬(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苏昭利(县监察局局长)

司献林(县发改委主任)

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玉民(县住建局局长)

张宇东(县财政局局长)

孙瑞亭(县审计局局长)

何世轩(县环保局局长)

朱丽萍(县卫计委主任)

翟仲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广敬(县公路局局长)

川(县水利局局长)

胡长征(县教育局局长)

郭修恒(县文广局局长)

孟维光(县工信委主任)

姜立新(县委农办主任)

何国知(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祖进(县住建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何国知(兼)、办公室副主任李祖进(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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