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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0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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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文〔2017〕78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县开发性金融全面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濮县政文〔2017〕78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县开发性金融全面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加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与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协商建立濮阳县开发性金融全面合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和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统筹协调下,积极开展融资合作。加强资金借贷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的宏观指导,协商合作的最佳途径,提出促进双方合作的有效举措,协调解决融资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确保项目规范建设,发挥最大效益,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孙庆伟(县政府县长)

副召集人:刘晓辉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客户二处副处长)

孔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宇东(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员:杜平(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客户二处经理)

司献林(县发改委主任)

刘朝锋(县扶贫办主任)

王思献(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刘国斌(县人行行长)

鲁彦青(开州投资集团总经理、城投公司董事长)

姜红伟(建投公司总经理、豫开公司董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王思献(兼)。办公室负责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实施,并做好监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之前,召开召集人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融资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协调相关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县政府不再发文调整。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规划发展处:负责在区域、行业、重大项目方面和濮阳县共同做好相关规划。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市场投资处:负责指导濮阳县开展公开市场相关业务,负责和其他金融机构联络,提供表外资金。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风险处:负责客户评级和贷款风险管理。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评审处:负责项目评审和提供技术支持。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二处:负责联席会议双方联络,协助濮阳县开展项目包装,办理项目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工作。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财会处:负责项目账户开立、网银安装工作,负责资金结算业务办理。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纪检办:定期和濮阳县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联合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指导贷款资金运作,制定资金运行路径,监督资金运行安全,指导开展资金拨付及报账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策划项目和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县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梳理汇总,指导项目申报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指导各村镇开展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扶贫项目梳理汇总,协助做好申请资金扶持项目相关资料,指导各村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县人行:负责指导金融部门做好项目资金拨付、贷款贴息,加强资金运行安全监督。

县金融办:负责对县城投、建投公司贷款业务的指导、管理,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支持和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对贷款资金的监督监管。

县城投、建投公司:负责承接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贷款资金,做好涉贷项目的材料整理、申报等前期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高效建设、资金安全运行,负责制定还款计划和时限,负责按协议偿还所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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