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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6-2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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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2017〕17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濮阳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2017〕17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濮阳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濮阳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5日     


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濮阳县工作方案


为推动濮阳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食安委〔2016〕3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2017〕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四个最严为标杆,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进一步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治理能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协同共治,确保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立濮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保障,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将国家、省、市创建要求与濮阳实际相结合,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推进监管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上,以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多方协作,全面推进。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和统筹部署,充分调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凝聚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合力。同时,注重发挥各级各类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最终标尺,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通过打造城区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建立乡(镇)科普宣传站、设置村(社区)宣传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和示范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遵循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水平。

三、基本标准

通过积极实施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我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要对周边地区、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工作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186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国家、省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巩固改革成效,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工作保障,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加大监管力度,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监督指导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满意度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总体满意度应达到75%以上。

四、创建范围

濮阳所辖区域

五、创建任务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201719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推进措施,大力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686计划(即健全六大体系、实施八大工程、开展六大整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六大治理体系

1.党政同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分级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地方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加强各级政府食安委和食品安全办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科学划分监管事权,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厘清县、乡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职责界限,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提高监管效能。各级各监管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安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统一权威的监管执法体系。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验责任),深入推进一制两化(即落实监管责任制,推进执法监管规范化、法治化),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细化工作任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科学配置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支撑等方面的人员,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加强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培训、考勤、督导等制度,将每人每月100元津贴制度落实到位。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快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制订工作。依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实现监督抽验和现场检查全覆盖。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专职队伍建设,公安部门组建打击食品犯罪专职队伍。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以罚代刑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财政局、公安局、粮食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民宗委、盐业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快捷高效的电子追溯体系。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进溯源监管综合平台的推广应用,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步纳入溯源监管,力争覆盖率达到95%以上。鼓励规模化家庭农场、养殖场等开展农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建设,逐步将种植、养殖环节监管信息全部纳入溯源监管综合平台,实现源头可控、去向可查、问题可溯、责任可追的监管目标。重点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溯源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溯源监管。依托溯源监管综合平台,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全中等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建设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全面覆盖的风险监测体系。统筹县、乡级监测资源,构建覆盖全范围、管理严格规范、数据分析权威、核查处置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对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开展普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排查风险。建立完善企业评估定级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全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增加监测指标、样本量和覆盖面,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以县疾控中心为主体,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全面参与,及时发现和上报涉嫌食源性疾病病例。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拓展风险交流渠道,稳妥发布预警信息。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互通共享及风险提示机制,科学研判风险分布规律,推动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粮食局、工商质监局、民宗委等相关部门。

5.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县、乡级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构建统一协调、高效运转的应急处置体系。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救治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完善跨乡镇、跨部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无瞒报、漏报、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处置能力。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报告等工作制度,强化应急意识,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卫生计生委、粮食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民宗委、盐业局等,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体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履职尽责、各界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构建群防群治的共治体系。建立健全红黑榜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及时更新各类食品企业信用信息,使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得到惩戒。立足濮阳实际,完善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培育大型企业和名优品牌,引导食品产业优化升级。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邀请人大、政协开展食品安全调研,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级新闻媒体要设立食品安全专栏,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统一举报投诉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完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食品安全领域各类矛盾纠纷。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案件追偿机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可适用简易民事诉讼程序支持消费者向企业追偿。

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安办、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文明办、工信委、食药监局、农业畜牧局、粮食局、商务局、水利局、林业局、盐业局等,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深入实施八大食品安全工程

1.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打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粮食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配合国家和省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抓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工作,加快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通过加强初级农产品源头监管和产地环境污染防治,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粮食局、农业畜牧局、水利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强化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种植养殖和屠宰环节监管,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绿色生产,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开展经常性、全覆盖的督导巡查,督促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禁限用规定等制度。积极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农业,大力推进绿色农业、都市观光农业加强畜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督,完善检疫手段,加强票证管理,确保规模饲养场、畜禽屠宰加工场监管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探索推广兽药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鼓励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开展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继续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有效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水利局、食药监管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以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为引领的专项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渠道作用,调动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根据全食品产业布局、发展状况、专业特点和现有基础,统筹推进县、乡级食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能、机构和设备,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科学配置检验检测设备,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食品微生物、理化、农兽药残留等常规检验检测能力,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及非法添加的补充检验方法研究及检验检测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检验经费投入,扩大食品抽检覆盖面,食品安全抽样检测达到2.5批次/千人口·年,突出抓好主食、乳品、食用油、蔬菜、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溯源追查、产品召回、责任查处等后处置工作,核查处理率达到100%。为基层监管机构配备足够的快速检测设备,列出专项资金,配齐检验人员,制定实施年度快检计划。督促市场开办方在大中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立快检服务点,开展便民服务,快速筛查问题食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卫计委、粮食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盐业局等,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工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规范化、监管信息公开化。按照风险分类等级确定的现场检查频次,对各类监管对象进行合规性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健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分等分级管理、食品经营单位诚信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三大风险管理制度,严守食品生产经营源头。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从原料购进、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储存陈列、经营销售等环节入手,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规范标准和效果图,规范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更严格的标准。推广食品生产危害化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80%以上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相关标准。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强化高风险食品安全环节的监管,对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展销会、建筑工地食堂等出台相应机制措施,纳入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粮食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盐业局等,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18号)等要求,加强县级监管机构监管执法、应急装备标准化配备。进一步巩固深化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效,积极推进乡(镇)派出机构监管装备、快检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壮大监管队伍,着力加强乡(镇)派出机构人员力量配备。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选拔、吸纳一批食品安全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有效提升执法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科学制订培训教育计划,分级分类对政府食安委系统、执法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和风险监测技术人员、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教育,其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安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食药监管局、农业畜牧局、粮食局、盐业局、民宗委、林业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7.食品产业发展扶植工程。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加大对食品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推动我食品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持续实施主食产业化工程,顺应食品消费升级需要,引导企业开发多样化、优质化、营养化的主食产品,促进主食工业提质增效。围绕濮阳特色食品,加强技术指导、包装推介与对外交流,培育壮大濮阳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完善和食品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仓储配送等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食品产业综合竞争优势。大力开展产业招商,面向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重点攻关,力争引进一批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推广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推动餐饮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大型餐饮企业走出去、创品牌。支持大众餐饮连锁和中央厨房发展,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和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安办、发改委、工信委、粮食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农业畜牧局、民宗委,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8.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工程。紧扣主题,立足实际,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主题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强化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建宣传栏目,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改善舆论和社会环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列入全普法宣传、科普宣传、职业技能培训和中小学课堂教育的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依托现有城区公园,建设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加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政府食安办、食药监局、农业畜牧局、卫委、水利局、民宗委、工商质监局、林业局、盐业局、粮食局、司法局、科协、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扎实开展六大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食品三小专项整治。将食品三小(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对长期生产经营、有固定场所的食品三小单位逐门逐户进行摸排、登记,健全完善食品三小基本信息库。按照规定的备案程序,加强食品三小备案管理,备案率达到98%以上,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濮阳市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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