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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7-0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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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7〕48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7〕48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县城安置区由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渠村、郎中、王称堌、白堽4个乡镇安置区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具体承担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进度管控、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等工作,要严格工程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工期,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用。

渠村、郎中、王称堌、白堽4个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协助项目法人做好安置区各项工作,确保滩区居民“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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