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政文〔2018〕21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和《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17〕2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县政府决定将濮阳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对成员名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制定和组织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分工,指导、协调、考评、监督、检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总结交流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孙庆伟(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孔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太俭(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志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国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昭利(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孟祥松(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宋瑞(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徐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全景(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潘耀生(县委编办主任)
刘希乾(县人社局局长)
孙广辉(县审计局局长)
李立(县国土局局长)
何世轩(县环保局局长)
王朝甫(县统计局局长)
郑世群(县地震局局长)
胡长征(县教育局局长)
郭修恒(县文广局局长)
李彩霞(县体育局局长)
胡大勇(县司法局负责人)
朱丽萍(县卫计委主任)
张建锋(县民政局局长)
张德茂(县商务局局长)
吕冠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德庆(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栾好辉(县安监局局长)
梁现国(县食药监局局长)
孟维光(县工信委主任)
赵元亮(县烟草局局长)
陈伟民(县国税局局长)
石卫华(县地税局局长)
李玉民(县住建局局长)
裴守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学义(县房产局局长)
李川(县水利局局长)
李文铭(县农牧局局长)
宗玉兴(县林业局局长)
王枫(县粮食局局长)
冯富宽(县农机局局长)
郭彦章(县人防办主任)
胡辉(县气象局局长)
许俊霞(县民宗委主任)
丁会民(县公安局政委)
陈照宝(县财政局副局长)
闫茂俭(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