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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2-2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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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8〕8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2018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8〕8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2018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县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2日  



濮阳县2018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加强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防止病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爱卫会印发的《河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实施细则》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病媒生物防制有关政策和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灭鼠灭蟑”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之内,减少病媒生物的袭扰,降低病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努力营造整洁卫生、安全舒适、健康和谐的环境。

二、重点部位

(一)学校、医院、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等地,垃圾箱(房、筒)、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运输车辆、公共厕所、窨井、下水道等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公共绿地、单位和居民住宅下水井及暖气沟、邮政电信部门管理的地下管线沟、人防办管理的人防工程等;

(二)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三)各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业(宾馆、饭店、食堂)、“五小”门店、粮库、废品收购站、洗车点、汽车修理厂、酿造厂、屠宰厂、养殖厂等场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环境治理

1.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彻底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力争做到无卫生死角和明显的暴露垃圾,同时取缔旱厕,减少“四害”孳生场所。

2.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强化对环卫设施的保洁;厕所必须为水冲式,并能正常使用;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要及时保洁和消杀,做到无垃圾外溢,有专人管理,专人消杀,全天保洁;垃圾容器要有门有盖,且门、盖清洁,保持关闭。

3.窨井、下水道、排水沟保持通畅,窨井盖完好无损。

4.加强垃圾管理,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严禁随处乱扔或露天散放;小区绿地和道路每日保洁,不留死角。

5.宾馆、饭店、饮食店、单位食堂环境整洁,垃圾桶、泔浆缸等垃圾容器要保持密闭;做到“一桶、一袋、一盖”,并及时清理,洗刷干净。

6.集贸市场实行“一摊、一桶、一盖”,有保洁人员全天保洁;农贸市场厕所、垃圾箱符合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无活禽、鱼类露天宰杀现象。

7.建筑、拆迁工地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粪便的管理;工地食堂要按要求加强管理。

8.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等单位环境整洁,屠宰场所每天彻底洗刷,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并及时清运处理。

9.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食堂、垃圾箱、厕所的卫生管理,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和暴露的垃圾。

(二)物理防制

1.宾馆、酒店、食品厂、面粉厂等重点单位的操作间和主副食仓库等部位,应采用经常性设置鼠夹、鼠笼、粘鼠板、粘蟑板、灭蚊蝇灯、灭蝇笼等器具的方法,杀灭侵入室内的“四害”。

2.要完善防鼠、防蝇、防蟑设施,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部位,都要加装金属防鼠网,网眼小于13平方毫米;门窗要合缝,缝隙小于6毫米;仓库、操作间的门下边要镶包30厘米的铁皮踢板;所有管道及电缆进入室内的孔、洞等缝隙要用水泥封堵;要做到门有帘(或装风幕机)、窗有纱、食品有纱罩等;下水道末稍要加装金属网预防蟑螂通过下水道进入室内。

(三)化学防制

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鼠类集中消杀阶段,4月底到1 0月底为蚊蝇集中消杀阶段。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在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消杀,培训专业队伍,坚持技术人员投药,做到投药不漏区、不漏户、不漏村庄、不漏组、不漏城乡结合部,并及时查遗补漏,务必全方位投药;灭鼠所需的药物要选用广谱、高效、低毒、使用方便的抗凝血类杀鼠剂,确保高效安全,防止人畜中毒事故发生;蚊蝇消杀视消杀部位不同,采用缓释剂、空间弥雾喷洒剂、悬浮剂、速效喷洒剂等不同类型的药物消杀。

四、经费保障和用药规定

根据《河南省病媒生物防制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县财政向该工作倾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为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配备人员和设备,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在县财政专项经费保证外,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开展工作。具备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可以向其服务的单位或责任主体提供有偿服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配合县爱卫会办公室,为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对各乡镇、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用药,使用环保、安全、高效杀虫剂,制止“三乱”(乱购、乱配、乱用浓度不够、质量低劣,消杀效果不好的药品),确保病媒生物消杀效果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镇的消杀工作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重点部位实行行业管理,按照职责划分,由主管单位进行组织消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技术指导;县爱卫会负责病媒生物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县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列支专项预算经费,以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做好宣传发动,捉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参与意识,在社区、居民楼院、公共场所设置的宣传栏内,要增加除害灭病常识。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有机构、有计划方案、有技术队伍、有专兼职人员、有本底调查、有完整的资料档案。对相关单位实行病媒生物预防控治工作目标责任制。

(四)严格检查,确保实效。各乡镇、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开展工作,县爱卫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因工作开展不到位,影响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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