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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5-1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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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8〕30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8〕30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安排部署和《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2018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县政办〔2018〕29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梳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次办妥”事项的梳理范围

(一)单位范围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县直承担供电、通信、公共交通等服务事项的企业单位(县直单位梳理范围名单见附件1)。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由所在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企业直接报送。

(二)事项范围。一是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具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行政行为如税款征收实行纳税人申报制度等);二是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之外,需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的事项(如出具证明、初审、备案、信息变更和查询等)。

二、“一次办妥”事项的界定标准

一次办妥事项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通过濮阳政务服务网零上门的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上门次数)对投资项目审批等复杂事项,审批环节中的单一事项实现“一次办妥”。“一次办妥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申请濮阳县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部门受理后,作出许可决定,无需现场核验原件,快递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零上门)

(二)申请人现场提交资料,部门受理后,可当场作出办理决定

(三)申请人现场提交资料,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办理决定,快递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四)申请濮阳县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办理决定,申请人现场提交原件,部门核验无误后,直接取回办理结果。

有以下情形的事项不影响列入一次办妥”事项梳理范围

(一)可以快递送达,但申请人自愿上门取件的事项

(二)办事前上门咨询的事项

(三)办理材料不齐全,部门未受理的事项

(四)不符合办理条件收到否定性办理结果的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变动情况。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是梳理“一次办妥”事项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要以《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濮县政〔2017〕25号)明确的2672项行政权力为基数,按照《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濮县政〔2015〕28号)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废改释、部门职责变动等情况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2017年11月以来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变动情况(即濮县政〔2017〕25号文件出台后权力事项变动情况),对其他拟取消、变更、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意见,填写《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申请表》(附件2),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对外公布。

(二)深度梳理“一次办妥”事项

1.单位面向群众和企业的申请办理事项,要按照“一次办妥”事项梳理范围和界定标准,逐项进行排查,填写《“一次办妥”事项梳理确认表》(见附件3),经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时,要站在群众角度界定“一件事情”,以群众和企业办一件事“一次办妥”作为标准。对于一个部门(多个部门)的多个办理事项可以归并为一件事情的,原则上多个办理事项梳理成一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一件事情”由多个部门办理的,要着力打通部门间办事环节,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进部门间、环节间的无缝对接、集成办理,实现“一件事情”全流程“一次办妥”,相关单位在梳理这类事项时,应共同梳理同一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并分别注明本部门负责的办理子项。

2.按照“一次办妥是原则,办不妥是例外”的要求,对本单位认为确实不能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要说明具体原因,提供政策依据,填写《“一次办妥”例外事项梳理审核表》(附件4),提交县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审核未通过的,列入“一次办妥”事项。

3.在梳理“一次办妥”事项的同时,要对“一次办妥”事项和例外事项全面实施办理流程再造,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能全程实现网上办理的要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各部门“一次办妥”事项梳理情况及办理流程中涉及的办理要件、办理时限等情况由县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通过网站、论坛、微信、报纸等平台,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在梳理过程中,涉及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问题及部门配合问题影响“一次办妥”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报县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三)认真梳理“一次办妥”事项范围外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未列入“一次办妥”事项清单、不需要群众和企业申请办理、但应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便民服务事项,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站在群众立场,认真梳理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填写《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5),并及时在濮阳县政务服务网、本单位网站或其他面向公众的载体上发布,发布内容要全面准确,通俗易懂,更新及时,真正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起到服务指南作用。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一次办妥”事项和例外事项梳理完毕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参照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一次办妥事项和例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能不让群众和企业上门办理的事项要及时退出清单。不得在清单之外随意增加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是我推行一次办妥改革的基础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研究,保证质量。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一次办妥”改革的内涵和本质,以便民高效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其他便民服务事项分类进行梳理,列入“一次办妥”事项的,要把办理要件减到最少、办理时限减到最低;列入“一次办妥”例外事项的,要在优化流程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减少上门次数;列入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的,要结合单位职责,拓宽服务群众渠道,主动将服务信息向群众推送,能发布的全部发布。

(三)严格责任,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精力抓好落实。《“一次办妥”改革工作联系表》(附件6)要于5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其他各类表格(一式2份)和说明要于6月20日前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对各部门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一次办妥”事项梳理相关文件和材料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邮箱账号:pyxxms1@163.com密码:pyxxms1123)。

报送地址:“一次办妥”事项梳理优化组(铁丘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县工商质监局三楼最西侧办公室)

电子邮箱:“放管服”邮箱账号:pyxznzb@163.com

联系电话:3310862  3318933

人:崔宏勋  13836025317

 13721777572

李晓星  15839231646

李腾飞  13939370273


附件:1.县直单位梳理范围名单

2.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申请表

3.“一次办妥”事项梳理确认表

4.“一次办妥”例外事项梳理审核表

5.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汇总表

6.“一次办妥”改革工作联系表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县直单位梳理范围名单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含学校)、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科学技术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公安局、县监察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医院)、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县公用事业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地震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县体育局、县粮食局、县红十字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路管理局、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县油区工作办公室、县盐业执法大队、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通用燃气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邮政管理局、县公交公司。

附件1.doc

附件2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审核表.xls

附件3濮阳县“一次办妥”事项梳理确认表.xlsx

附件4濮阳县“一次办妥”例外事项梳理确认表.xlsx

附件6梳理“一次办妥”事项工作联系表.xls

附件5 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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