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政办〔2018〕49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濮阳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濮阳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反恐怖主义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署,领导指挥全县反恐怖主义各有关部门的安全防范、情报信息等工作,负责研判指挥全县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全县反恐怖主义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等。
二、组成成员
组长:赵丹(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祥珍(县公安局局长)
李飞(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员:张志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广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亚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世印(县法院副院长)
王相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彦章(县人防办主任)
孙学民(县公用事业局党组书记)
王晓兵(县民族宗教委主任)
赵光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惠恩(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华忠(县发改委副主任)
崔新结(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玉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郭双进(县水利局副局长)
申建民(县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史荣榜(县卫计委副主任)
黄慧丽(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靳谦哲(县科技局总工程师)
王相礼(县安监局副局长)
孙红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红振(县环保局副局长)
梁怀亮(县文广局纪检组长)
邱振飞(县工信委副主任)
张奇(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锋(县食药局副局长)
刘弘俊(县商务局副局长)
胡贵省(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栋(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潘云龙(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李相锋(县人行副行长)
王宏伟(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王胜林(县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王培震(县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郭继超(县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赵光军(兼),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等工作。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