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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1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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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文〔2018〕142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城市供水调蓄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文〔2018〕142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城市供水调蓄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濮阳市城市供水调蓄池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城市供水调蓄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与市政府、市直部门及高新区政府的沟通联络;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成后协调与市直相关部门的交接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丹(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广勇(县政府办副主任)

川(县水利局局长)

员:曾昭志(县政投办主任)

马松芝(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政委)

肖培利(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祖进(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刘青助(县环保局副局长)

光(县国土局副局长)

田忠民(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张志群(县督查局副主任科员)

张银强(县林业局副局长)

胡立秀(县文广局副局长)

贾天伟(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玉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兆甫(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张洪北(县湿地中心副主任)

翟艳杰(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郑建彬(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周雪平(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黄慧丽(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根锁(城关镇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川(兼),负责项目建设日常推进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审批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协调市规划部门完成规划审批;负责项目建设范围的定边划界,并出具涉及的管线、通讯线路、电力线路路由;负责在招投标环节进行技术支持。

县环保局:负责协助住建部门确定具体选址,确保选址符合环保要求;协助编制环评报告,并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完成审批。

县国土局:负责协助住建部门确定具体选址,确保选址符合土地规划要求;办理土地预审、报批及土地手续。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上级部门办理项目的立项审批。

县财政局(政投办):负责对红线内和施工范围内的附着物的评估及相关控制价的评审;负责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地上附着物赔偿、土地补偿及建设费用。

县林业局:负责红线内和施工范围内的林木砍伐手续办理。

县文广局:负责红线内地下文物勘探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跟踪审计及工程决算审计。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固定现状,发布停建公告;负责施工过程中渣土车辆监管。

县水利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批;负责有关水利方面的各项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的正常推进。

县督查局:负责督促各部门手续办理及工程建设进度等工作。

县湿地中心:负责配合住建部门做好项目选址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处置影响项目建设的案(事)件,打击违法犯罪,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施工区域内各自线路迁移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供电线路迁移,施工临时用电保障及后期运行电力供应。

城关镇:负责配合住建、国土部门定边划界;做好附着物清障;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工作,为工程顺利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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