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8日在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县财政局局长张宇东
(发布于:2019-01-08 17:1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要求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0588 万元, 可比口径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 96779 万元,可比口径增长 11%,非税收入 23809 万 元,增长 11%,税收比重 80.3%。

今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0366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9778万元,为年预算的108.1%,可比口径增长20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4627万元,同比增长20%,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预计在80%以上。非税收入预计完成25740万元,同比增长20%。

2018年预计超收9778万元,按预算法要求本年度不再安排支出,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我县争取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财力资金24991万元,用于我县干部职工工资改革支出。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县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9892万元,转贷我县地方新增一般债券19892万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工程。根据以上情况,一般预算支出需调增44883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10650万元调整为455533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县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10055万元,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10055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80000万元,普通专项债券3005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用于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800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0055万元。今年政府性基金预计增收103313 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收。根据以上情况需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36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由234660万元调整为448028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方面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克服种种困难,全县一般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全年目标,税收收入实现了可比口径20%的增幅,税比保持在80%以上。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税收结构还不尽合理,基建工程等一次性税源较多,房地产业税收受政策性影响较大,存在阶段性和不确定性等因素,同时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工业税收收入后劲不足,这给我们今后的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二)财政支出方面

财政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了全县干部教师工资正常发放外,兑现补发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奖、事业人员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物业费补贴、通讯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所需资金,重点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

1、积极争取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今年我县在限额内争取2018年度新增债券资金12994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9892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0055万元,位列全市第一,全省县区前列。新增债券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我县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等重点公益项目建设,有效地破解了我县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4309万元,减轻了我县债务还本偿债压力。

2、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搞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维护了我县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濮阳县委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县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的报告》,县政府出台了《濮阳县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方案》,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奠定了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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