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草案的说明
(发布于:2019-01-31 15:22)



关于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56亿元,其中:县本级收入12.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9.75亿元(返还性收入0.9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5亿元。

一、县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6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19亿元,增长11%;税收收入9.67亿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各税种普遍增长,特别是耕地占用税比2017年增加0.64亿元;非税收入2.38亿元,增长11%。主要项目情况是:

1、增值税3.48亿元,增长11%。

2、企业所得税0.86亿元,增长11%

3、个人所得税0.25亿元,增长11%

4、城市维护建设税0.34亿元,增长11%

5、城镇土地使用税1.43亿元,增长11%

6、耕地占用税0.82亿元,增长352.8%

7、专项收入0.75亿元,增长76.3%

8、行政事业性收费0.73亿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国家取消、停征一批收费项目。

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1亿元,增长10%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29.7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9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9亿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1、返还性收入0.98亿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0.29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0.1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0.18亿元,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0.41亿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68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9.71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1.81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3.53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29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0.47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0.32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0.59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0.32亿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9亿元,其中:教育转移支付0.6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0.51亿元,农林水转移支付2.21亿元,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转移支付1.7亿元。


关于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56亿元,其中:县本级支出41.06亿元;上解支出1.5亿元。

一、县本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6亿元,2017年预算增长19.9%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17.05亿元,占41.5%;项目支24.01亿元,占58.5%。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亿元,增长39.8%。

2、教育支出9.58亿元,增长15.2%。

3、公共安全支出1.57亿元,增长34.6%。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2亿元,增长1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亿元,增长6.8%。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亿元,增长5.5%。

7、农林水支出5.31亿元,增长44.4%。

8、住房保障支出2.64亿元,增长42.7%。

9、预备费0.6亿元,与上年持平

上解支出项目情况

上解支出1.5亿元,其中:体制上解0.2亿元,专项上解1.3亿元。


关于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县本级部门预算,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2.98万元,比上年减少162.68万元,下降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万元,下降35.6%;公务接待费22.86万元,下降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9.12万元,下降12.4%;公务用车购置费235万元,增加37.4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直各部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政法机关公务用车超过使用年限,需进行批量更新,按规定对部分亟需更新的车辆进行更新。


关于2018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23.43亿元,其中:县本级收入2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

一、县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县本级收入预算23.43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0.05亿元,下降0.21%。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25亿元,与上年持平。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79亿元,与上年持平。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15亿元,与上年持平。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2亿元,与上年持平。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01。



关于2018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23.43亿元,其中:县本级支出2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县级支出0.03亿元。

县本级支出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8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等。

2、债务付息支出0.6亿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务的付息。








关于2018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要求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综合平衡、确保重点,统筹财力、调动引导,以支促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范围为县直各部门、机构、单位和政府管理的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投资兴办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本收益具体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上缴的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

(一)县级收入情况

根据2017年我县国有企业经营状况,预计2018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0万元,其中:县本级本年收入60万元。

(二)县本级收入情况

县本级本年收入6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1、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60万元。

三、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0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60万元。

县本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是:

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60万元。


关于2018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原则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统筹模式特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编报范围

2018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三、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保险缴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2018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07亿元。各项保险基金收入情况是: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62亿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1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51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7亿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37亿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1.1亿元。

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03亿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0.0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01亿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5亿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0.5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77亿元。

四、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47亿元。各项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是: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7亿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6亿元。

4、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03亿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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