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于:2020-04-10 17:5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濮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8日


濮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联工作,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濮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群众,奋力开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把增强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树牢“四个意识”,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残联各项工作。

——坚持先进引领,发挥职能作用。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着力重点,恪守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最广泛地把残疾人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促进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生活、共同参与打造美丽新濮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群众观点,提升服务水平。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残疾人、面向残疾人家庭,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水平,使残疾组织真正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的着的贴心人。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补强工作短板。深入查摆各种脱离基层、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围绕残疾人所思、所想、所盼,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和生活中的大事、急事、难事,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坚持加强基层,提高一线战斗力。夯实基层残联组织基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注重提炼、推广基层残联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从政策、机制、环境层面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三)目标要求

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坚持面向基层,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提升残疾人满意度。

二、改革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充实各类别残疾人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占60%以上,适当提高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助残社会组织代表和助残志愿者代表的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各类别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

3.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濮阳县盲人协会、濮阳县聋人协会、濮阳县肢残人协会、濮阳县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濮阳县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乡镇(办)、村(社区)残联专职委员和专门协会的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

5.夯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乡镇(办)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

(二)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1.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群团改革精神,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县残联可增设1名挂职理事,1名兼职理事,挂职理事挂职期为2年,兼职理事兼职期与本届理事会一致,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兼职所任职务挂钩。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落实残疾人干部配备要求。

2.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选拨和使用上,坚持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县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述职制度,加大选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力度。

3.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办)残联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设专职理事长主持执行理事会日常工作,同时选聘1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更加精准衔接残疾人需求。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1人兼任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同时选聘1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开展工作。

(三)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1.推动建立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县、乡镇(办)、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残疾人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等综合服务。拓展“阳光家园”计划等救助机构功能定位,推进“一站式”办理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支持规范化康复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托养机构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

2.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按照责任分工,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农村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和生活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

3.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规和政策,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广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提升基层残联维权服务能力,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发挥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等载体的作用,促进就地受理和解决合理诉求。

4.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县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带头与困难残疾人建立密切联系,每年下基层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干部职工与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加强联系,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活动,为残疾人提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周到服务。

(四)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2.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

3.强化残联组织职能定位。优化残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强化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职责。拓展残疾人工作领域,推动重心下移,提高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机关部分直接服务残疾人的职能和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由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推进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

4.搭建服务残疾人平台。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突出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为全县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

5.打造廉洁高效“阳光残联”。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惠残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强化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督制度。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6.改革残联工作评价办法。在现有年度综合目标考评评价工作基础上,采取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的方式,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全县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信访稳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探索建立县域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

(五)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落实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县委、县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残联向县委和县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县委和县政府的有关会议,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县残联要履行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落实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标准,确保残保金依法应征尽征。财政部门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向直接服务基层和残疾人的政府购买服务类的项目资金倾斜。多元化拓宽社会资金筹资渠道。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残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残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项改革任务的全面落实,研究解决改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发挥导向作用。按照中国残联、省残联和市残联对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改革项目、改革目标,稳妥有序推进残联改革。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残联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改革认识、增强改革动力,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注重过程管理,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濮阳县县残联)是由全县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县委、县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残疾人群众最广泛地凝聚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坚持服务大局。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大局,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使残联组织真正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

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坚持加强基层。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坚持眼睛向下,夯实基层残联组织基础,着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做到顶层设计源自基层、改革成果惠及基层。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探索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别残疾人之间不同特点精准施策,因地因事制宜推动改革发展。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新时代建设生态强县、魅力宽城做出贡献。

四、主要目标

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开创新时代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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