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05 17:25)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濮阳县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对符合清单情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核实情况后对首次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减轻处罚,让交通运输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河南省交通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且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在日常执法活动中,目前并未发现符合免予处罚的情形。接下来,濮阳县交通运输局将更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和“轻微免罚”,继续贯彻落实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宽相济、法理相容,切实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合法经营。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