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濮阳县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地区实际,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形成县级层面“局队合一”,乡镇“一支对外管执法”的执法体制,县域内构建起权责明晰、上下贯通、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体系。
一、稳步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2019年,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豫办〔2019〕16号)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个部门的执法大队“三定”方案(生态环境领域已实行垂直管理)印发工作,对其机构性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形式等进行明确,稳步推进了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落地,形成“局队合一”执法体制。
二、高质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近年来,我县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立足职能职责,聚焦重点任务,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格局。一是设立“一套机构”履职能。为20个乡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乡镇综合执法办事机构,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二是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每个乡镇核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6-22名,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人员人数达到编制人数的80%以上,并通过持续开展“减县补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方式持续补充执法人才。三是厘清“一张清单”明权责。依法依规推进县直部门的66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各乡镇,并以乡镇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四是健全“一套机制”稳运行。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内部管理、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执法联席等工作机制,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运行。
中共濮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