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项指标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13 08:59)
濮阳县没有规章的制定权限,不符合该项“设区的市政府”填报主体要求。
2019年濮阳县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立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等36部法律法规和条例的立法意见征求,开展座谈40余场次,发放征求意见调查问卷3000余份,整理上报意见建议72条,被吸收采纳6条。同时,将县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以及庆祖、八公桥、郎中等6个乡镇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络点,作为省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延伸。四年来,共收集到群众意见建议600余条,为立法工作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打下坚实基础。
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