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县2022年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13 09:00)

濮阳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充分听取采纳公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2年,濮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发布了《濮阳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濮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濮阳县商务局关于<濮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和《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濮阳县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 1个月。经过充分听取群众、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并进行汇总,最终形成了《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主办: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