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13 09:05)

依法依规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政令畅通的重要路径。我县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情况

一是严控规范性文件发文质量。严审发文必要性,依法杜绝滥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杜绝以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形式代替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政府行政行为的依据。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合法性审查,确保每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都经得起法律和事实的检验。二及时、规范完成文件报备。2022年以县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9件,均向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常委会主管部门报备,并同步上传电子化备案平台,报备通过率达100%。

二、2022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

2022年,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其中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7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提交集体审议。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三、2022年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情况

2022年,我县制定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其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予以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主办: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