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的情况说明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措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顺利实施,濮阳县对本级政府出台的多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反馈与后评估。2021年以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2022年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2023年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由于决策实施前充分征求了各方面意见,不存在实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对县政府安排的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明确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决策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以有利于检验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有利于实现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决定决策的循环使用为目的,提出评估意见。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决策的重要依据。三年来,不存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情况。
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