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诉讼情况说明
濮阳县政府2022年行政诉讼情况说明
一、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县级政府层面
2022年共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9件,从案由分类来看,涉及行政征收19件,占比38.8%;行政复议11件,占比22.4%;行政强制10件,占比20.4%;行政不作为8件,占比16.4%;行政其他1件,占比2%。案件出庭人员均由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应诉股1名工作人员与县政府聘用的1名法律顾问组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均严格按照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卫生健康
2022年涉及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诉讼案件6件、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行政诉讼重点领域情况
从案件分布情况来看,由于濮阳县城镇化进程加快,前期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较大,在房屋征收、拆除方面案件数量较大,占比达59.1%,较去年有所下降。
三、行政诉讼主要措施
一是全力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
二是日常工作实行台账制度。收到应诉通知书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明确应诉机关、出庭负责人,及时与管辖法院沟通,确保能够及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相应处置。
三是加大诉前化解力度,强化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推进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化解,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府院联动,形成化解纠纷合力。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