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网络检索指标
/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14.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发布于:2023-12-20 16:08)
14.濮县政【2022】5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pdf
主办: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