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卫健委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制告知书

(发布于:2023-12-20 16:35)

濮阳县卫健委

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制告知书

 

申请人(单位):

现将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如下: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件);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

(五)授权委托书;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八)其他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按照《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卫健委大厅服务窗口将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本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

如果申请人(单位)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市、县、决定要求的证明(此项证明除以上八项外还需提交该经营场所所有工作人员健康证和该经营场所对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水质、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报告)。

递交完整的必备材料后,自收到材料十个工作日内审批人员去现场进行审核。

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全国、全省、全市、我县及其他与我县有互认协议的地区失信联合对象名单的或者存在曾做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告知书。

以上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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