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情况说明
2021年以来,我局着手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农业农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贡献。
二、建立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为确保执法人员合理行政,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提高执法人员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维护当事人及农业农村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有效减少涉法信访、投诉,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果。
三、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或者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不使用法定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票据,不落实罚缴分离规定及擅自挪用或者处理没收扣押财物,拒绝、推诿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刁难、谩骂、殴打行政相对人,收取钱财礼物、吃拿卡要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提出的投诉和举报。目前,未接收到行政相对人的有关投诉。这有助于制度不仅从执法人员自身产生一个严格的约束,又从社会角度增加一分外部监督,从而提升执法水平,营造出良好的执法风气。
濮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