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12月29日上午,我县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应邀出席。县长孙庆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建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鸿堃、县政协副主席张宇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波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长、主抓政法副书记;各产业集聚区、办事处副主任。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在大会上对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予以强调,并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示范创建活动;二要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落脚点;三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作为示范创建的总要求。刘局长表示要全力支持我县的创建工作,并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服务。
田建引同志解读了《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会上城关镇和生态环境局分别作了发言,都表示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以创建促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为加快建设法治濮阳县贡献力量。
孙庆伟指出:一要深刻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丰富内涵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的重大意义。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二要聚焦聚力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对照创建工作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项检视、精准发力,为确保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三要站位全局履职尽责,努力确保创建成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努力确保创建成功。
王洪波书记对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二要迅速行动,三要强化督查,以严格督导倒逼责任压实,措施落实,工作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