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收取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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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维修资金收取 | 信件编号:0809150417***** |
内容: | 濮阳县建业新城小区购房,咨询维修资金收取标准(按照建筑面积还是室内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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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日期:2021-07-25 15:04 |
回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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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来信人,您好: 接到县长信箱来信后,濮阳县房地产管理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等相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是按照建筑面积交存的。 二、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已向来信人反馈情况,来信人表示满意。 三、办理单位 濮阳县房地产管理局,联系人:郭凤华,联系电话:0393-3312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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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2021-07-2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