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政文〔2020〕24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求,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办)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监督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全县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等涉及空间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负责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审议,对涉及空间利用的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重要规划进行初审;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庆伟(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增光(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乔明全(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栗平江(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刘允涛(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茂俭(县发改委主任)
黄德庆(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玉民(县住建局局长)
孟维光(县工信局局长)
吕冠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立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川(县水利局局长)
李彩霞(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贾天伟(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
郑世群(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郭志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马文彬(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魏荣华(县教育局负责人)
甘文锋(县卫健委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允涛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提供涉及空间规划和布局的相关思路、要求;收集规划所需的各类资料、数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解读:
1、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文件精神和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
2、文件出台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规定。
3、文件出台的目的意义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