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财政局关于 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于:2021-10-17 15:52)
各预算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濮县发〔2021〕1号)以及濮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预算支出项目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濮县财〔2021〕60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基本情况
2020年度重点财政绩效评价财政支出项目共5个,涉及环保工程类、民生保障类、疫情防控类等,金额共计2871万元。经过预算部门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要求对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按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三个维度开展。经评价,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具体项目及评分详见附件。
二、发现的问题
重点绩效评价5个项目,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项目主管单位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走过场,临时应付的情况。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指标量化不充分,目标可衡量性不足。
(二)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手续缺失。例如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与调用制度》中要求卫生应急物资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经核查发现,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没有建立相应的卫生应急物资的入库台账、出库台账及盘点台账,无法核实应急物资的使用状况,无法对卫生应急物资的余缺调剂和调用实施动态管理及资源共享。
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要求:对形成固定资产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应当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经核查发现:濮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招标采购的相关应急物资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户、没有建立应急物资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台账没有应急物资固定资产调用与转移审批及相关的资产转移或移交手续。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监管。
(三) 扶贫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例如濮阳县胡状天耕农业科技食用菌项目,建成后形成扶贫资产的入账、移交,确认资产产权归属等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仅提供竣工工程移交表,无法考核项目所形成的物化资产是否已在资产管理台账中登记,并完成确权。确权到镇的扶贫资产,没有纳入胡状镇“三资”管理的凭证,形成固定资产账。
(四)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手续不完善。例如濮阳县综合医院P2实验室建设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手续不完善。未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新建实验室缺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新建实验室及购置设备未按照要求登记固定资产账户;支付款项缺少相关审批单;支付工程款100%未留置质保金;项目已投入使用,未按照要求取得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证的核酸检测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通过设置台账和完善相关手续,真实反映应急物资的使用状况,实现卫生应急物资的余缺调剂和调用,实现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及资源共享,确保固定资产的监管工作到位。
(二)严抓制度落实,完善项目手续。项目单位应针对建设项目前期工程缺少手续、支付款项缺少相关审批单;全额支付工程款未留置质保金、项目已投入使用未按照要求取得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等问题进行梳理。严抓制度落实,完善项目手续,落实责任到人,整改措施实施有力。
(三)加强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对涉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主管部门。对涉及项目管理与实施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对涉及政策完善的,主管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完善修订。
(四)加大信息公开报告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绩效公开报告制度,强化落实县级预算单位绩效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对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及发现问题,按规定向县委政府、县人大等报告和通报。
(五)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编制、预算资金安排和项目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结果考核,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纳入县级机关部门综合绩效目标考核预算绩效管理,硬化绩效管理约束。
附件:2020年度濮阳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情况表.docx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