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节选)
(发布于:2021-03-10 15:12)


加强财税支持。统筹使用省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加大对服装行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按规定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服装工厂、车间,符合带贫企业认定标准的可享受扶贫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扶贫办、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力公司)

(二)加强融资支持。落实应收账款质押和商标权、专利权等抵押质押贷款政策。利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各类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服装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装企业挂牌上市。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好的服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引进保险资金实现融资且符合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夯实人才支撑。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利用“中原领军型企业家”培训平台,每年遴选一批领军型企业家接受高端培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企业家参加“企业家成长班”。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并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高层次人才, 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鼓励中原工学院、河南工程学院等高等院校与服装企业加强产教融合,合作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式、冠名班技能人才培养。加大劳动力吸返、挖掘力度,继续实施“巧媳妇工程,建设训练有素、专业精干、接续有力的产业工人队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强化企业服务。各地、各部门要搭建制度化政企沟通平台,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持续开展“政策落实进万企”活动,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在要素保障、市场开拓、融资服务、项目审批等方面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助推企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工商联)



收藏】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