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交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
(发布于:2022-01-13 15:00)


        2022年1月13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五批8个群众举报件,濮阳县3件、清丰县1件、范县1件、华龙区1件、经开区1件、工业园区1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濮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区整改。截至2022年113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120个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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