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濮阳县优化营商环境转变 干部作风民主评议办法》的通知
(发布于:2021-05-24 12:03)


濮阳县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

民主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县直单位及重点股室服务意识、主动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民主评议活动。具体评议办法如下:

一、评议对象

与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具有经济管理、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34个县直单位和“两区”共 36重点股室54个

(一)36个职能部门

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市政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县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房地产事务中心、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民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国网濮阳县供电公司、县招商投资促进局、县产业集聚区、市化工产业集聚区

(二)54个重点股室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登记注册股、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个):工伤保险股、养老与失业保险股

3.县自然资源局(2个):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个):住房保障股、建设工程管理股

5.县税务局(1个):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6.县水利局(1个:工程建设运行和监督股

7.县发展改革委(2个):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工业发展与高技术信息股  

8.县交通运输局(2个):运输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县科学技术局(1个):工业科技股

10.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个):工业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服务股

11.县教育局(1个):基础教育一科

12.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2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评股

13.县城市管理局(2个):公用事业股、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14.县行政服务中心(1个):综合股

15.商务局2个):流通业发展股、市场秩序和法规股

16.应急管理局2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监督管理股

17.县人民法院(2个):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

18.县人民检察院(2个):综合业务部、第二检察部

19.公安局2个):警大出入境管理

20.司法局2个):行政执法股、律师公证管理

21.卫生健康委员会1个):审批股

22.医疗保障局2个:医药服务管理股、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3.农业农村局1个):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4.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个):造林股、林政股

25.房地产事务中心2个):市场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26.残联1个):群工部

27.县财政局(2个):政府采购股、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28.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1个):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29.民政局2个):农村低保股、城市低保股

30.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1个):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31.县统计局(1个):执法监督股

32.县金融工作局1个):金融稳定股

33.国网濮阳县供电公司1个):营销部

34.县招商投资促进局(1个):投资服务股

二、评议内容、分值权重和计分办法

民主评议采用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分为日常评价、现场评议和网上评议3个部分,分值权重分别占30%、30%、40%。其中,没有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的参评单位只参与现场评议和网上评议,分值权重分别占50%。

(一)日常评价。主要运用系统平台数据对评议对象日常工作服务效能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为各类信息化平台,包括大厅管理系统情况、“互联网+监管”情况、河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等系统结果,重点考核各参评单位受件按时办结率。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制定计分办法,负责认定打分。

)现场评议。主要评议服务意识、作风效率、依法行政和严守纪律等四个方面内容,基础分为 100,权重分别为 25%、25%、25%、25%。

1.服务意识方面。1)是否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中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推进工作主动服务、主动协调、提供便利、限时办理;(2)是否积极走访企业和群众,主动为企业发展和稳定解决困难、化解矛盾;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企业、群众投诉,自觉改进工作;3)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4)是否服务热情、主动、文明、规范。

2.作风效率方面。(1)是否在重点项目审批工作中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流程,承办工作是否主动、规范、便捷、顺畅,有无梗阻现象;(2)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态度粗暴等现象;是否存在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庸懒散问题;(3)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或者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效能问题失察失管,致使所属工作人员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延误工作等问题。

3.依法行政方面。(1)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正、公平;(2)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暂停、取消审批事项和下放权力等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3)是否存在对企业(群众)的投诉、检举、控告、申诉无故不予受理或故意拖延、处理不力等问题。

4.严守纪律方面。(1)是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为政清廉、严格自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现象;2)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涉企四乱行为;3)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强制企业和群众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现场评议分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个格次,分值分别 100 分、80 分、60 分、30分50分计分办法:得分=∑评价有效得分÷(总票数-无效票数)

)网上评议。评议内容、计分办法同现场评议,由社会各界对参评单位进行网上评议。

三、组织实施

评议活动在县委营商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营商环境办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一)日常评价。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每月对评价对象根据计分办法进行打分,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存档,每季度进行汇总,与现场评议一并计入考核得分。

(二)现场评议。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各一次。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个体工商户、省市县重点项目负责人、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员(首席联络员)等各类人群中选取代表性广、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营商环境民主评议代表库,每次随机抽取 150 名评议代表参与评议,其中人大代表 20 人,政协委员 20 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50 人,省市县重点项目负责人 40 人,项目首席服务员(首席联络员)20 人,对被评议对象进行现场评议打分。为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每次参与评价的评议代表原则上不重复。

(三)网上评议。现场评议开始前 10 天,在县主流媒体开“濮阳县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民主评议”界面,发动社会各界对参评单位工作情况和干部作风等进行网上评议。现场评议前1天,汇总各参评单位网上评议结果。

四、扣分因素

1)群众反映参评对象有服务态度恶劣、执法粗暴情形的,经查实认证的每次扣1分;(2)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未及时落实到位的,每一起扣2分;(3日常工作被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督查问责和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分依据分别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供。

五、“一票否决”因素

参评单位、股室(站所)因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 乱作为”情形,侵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排序资格。

六、结果运用

每次评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将评议结果通过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电子显示屏等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每次评议得分排名后三名的重点股室,股室长为股级干部的,建议其所在单位免去其现任职务,是科级干部的,由组织部门提请县委研究,免去其现任职务;每次评议得分排名后四名至后十三名的单位及重点股室,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股室长予以诫勉谈话;年终评议总得分排名后五名的单位及重点股室,对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作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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