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发布于:2017-02-08 08:57)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好地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濮政〔2016〕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增加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总人口2.5‰以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配备更加齐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全民健身成为“健康濮阳”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名片。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终身体育理念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使人人树立崇尚体育、热爱体育、终身体育的理念,使体育健身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自觉追求。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丰富社会市场供给

依据《河南省“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规划》,结合城镇化发展形势,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结合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三)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大力引导、鼓励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专业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方向转变,推动其向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力争80%以上的城市街道、7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社会组织,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引领体育生活

鼓励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打造全民健身活动优质品牌,实施龙乡特色、一乡镇一亮点、一村(社区)一项目的精品带动工程。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继续做好节庆期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办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全民健身日。进一步扩大全民健身运动会、乡镇运动会、农民篮球赛、太极拳比赛、足球比赛等全民健身品牌在全县的影响力。提升元旦长跑健身活动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影响力。大力支持梅花拳展示交流活动等具有濮阳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形成具有鲜明风格的全民健身特色品牌群。

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户外、游泳、球类、健身操、广场舞、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羽毛球、体育舞蹈、健身健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积极扶持推广体现濮阳传统文化和地理人文特征的武术、太极、健身气功、空竹、秧歌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使举办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五)大力发展重点人群体育,引领全民健身整体发展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竞赛和校园全民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优先推进校园足球、武术、田径、游泳、篮球、排球和体操等七大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的发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

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大力倡导亲子运动,发展家庭体育。加大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六)构建指导服务网络,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总人口2.5‰以上,取得职业资格人数达到90人以上。每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100人,大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大型社区、农村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到100%。依托相关学校、辅导站点加强体育社会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体育社会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健全县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使80%以上的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深入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七)推进行业融合,实现全民健身与社会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对接“一带一路”总体发展战略,配合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结合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实现全民健身与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等协同规划,推动全民健身与旅游、文化、卫生、教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积极培育、完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鼓励、刺激城乡居民的体育消费,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八)拓展全民健身交流空间,推动全民健身开放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我县全民健身发展放在全市和全省的范围来观察、比较和研究、布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拓展全民健身理论、社团、项目、人才等省内交流空间,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协同联动的大群体格局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营造大群体格局,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开展。构建综合性协同性的应对机制,政府主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部门主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

按照立体研究需求、全面统筹、科学布局的原则,重点强化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围绕全民健身工作形成部门联动落实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与各部门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

(二)完善政策与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制订、修订法律法规中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的立法内容,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

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比例不低于70%。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

(四)完善全民健身评价和激励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扩大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的范围,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

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持续开展全民健身示范乡镇、示范社区,进行重点表彰,以带动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建立多渠道、法制化的全民健身长效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鼓励增加健身消费。搭建符合市情、县情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宽激励对象和范围。设立全民健身奖励,树立全民健身的杰出榜样,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做好城乡居民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全面开展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测试结果纳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科学支撑。加大基层体质测试指导站投入,配备先进的体质检测设备,坚持开展体质测试公益服务,使受测群众及时了解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能力,开具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运动处方。研究制定并推广符合我县健身需求的健身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

(六)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宣传体系

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场地预订等服务,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提高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

(七)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创建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运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的挖掘和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榜样人物培育力度。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本计划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各乡镇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本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督导与绩效评估

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各乡镇政府落实本计划的情况和重点任务、相关指标数据的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规划布局和相关政策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保障性政策法规。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体育组织、赛事活动、体育服务等内容的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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