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于:2022-12-01 09:09)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县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程序,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濮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了《濮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试行)》。
二、内容解读
《规定》全部内容共有16条。主要明确了六个方面的要点。
(一)适用范围。第二条、第四条明确了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
(二)所需提交送审材料。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报送审核事项时,需要提交起草说明等7方面的有关材料。
(三)审查时限。提交审核的事项需经有关县领导批办后给与审核,规定了审核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国家、省、市均有相应的规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四)审查内容。第十条明确了合法性审核机构在进行审核时应当审核的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明确了审核机构需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向事项承办部门反馈,提交决策机关审定。
(六)强化考核。明确了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应当纳入法治政府(法治濮阳)建设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