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于:2022-06-15 09:01)


2022524日,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但受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欺诈骗保问题普发频发,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亟需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严守基金安全红线。

20207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2021727日,河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34);2022116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223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把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形成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参照国家、省方案框架,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同时,通过征求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13相关县直部门意见,经积极协商沟通,全部达成一致意见。经修订完善,形成《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到2025年,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常态化,确保医保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共12项工作任务,分别从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智能监控制度、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保障、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深化医疗保障相关制度改革、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推进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等三方面进行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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